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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使用权是否可以转让?

厦门房屋买卖律师咨询

 

宅基地使用权,是实现居者有其屋在农村的重要权利载体。


  那么宅基地是否可以转让呢?


  答案是:可以转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杈法》第一百五十三条和第一百五十五条规定:“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法等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已经登记的宅基地使用权转让或者消灭的,应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该规定已明确了宅基地使用权可以转让的。


  宅基地转让需要注意哪些事项呢?既然宅基地使用权具有十分特殊的性质,那么对于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也必然有着特殊的限制。


  1、注意一户一宅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因此,在农村土地买卖、赠与等合同行为中,如果违反了一户一宅的原则,就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则该合同应该被认为是无效的。


  2、宅基地使用权转让的双方都必须是同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3、需要获得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的同意或认可。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十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


  以上是法律咨询篇关于宅基地使用权转让的相关解答。


  如果还有其他疑问,可以联系律师做更详细的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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