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港航调解中心早发现早介入化解航运纠纷
厦门网讯(厦门日报记者 汤海波 通讯员 林起哲)在厦门港遇到涉港、涉航矛盾纠纷,当事双方可先到厦门港航调解中心寻求解决方案,未必要直接对簿公堂。昨日,厦门港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任晓梅做客厦门市人民政府网“在线访谈”,介绍厦门港“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亮点及厦门港航调解中心运作情况,并与网友在线交流互动。
据了解,厦门港航调解中心2017年挂牌成立,是全省港航行业首个依托行业组织力量开展行政与民商事调解的多元化调解组织,主要承担厦门港辖区范围内涉港、涉航民事纠纷调处以及厦门港口管理局委托的行政调解工作,并提供涉港、涉航法律咨询服务,运行至今已成功调解42起纠纷,调解成功率87%,涉及总金额约1886万元。
“近年来,随着厦门港业务规模快速增长,叠加全球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国际经贸摩擦加剧等因素,港航领域矛盾纠纷呈现出不断增长态势。”任晓梅介绍,该中心作为我市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的一个亮点,通过早发现、早介入、早调解、早息争,把涉港、涉航的矛盾纠纷化解在第一道防线。
任晓梅介绍,只要当事人一方单位(或自然人)在厦门、漳州地区,发生港口、航运或与其业务相关的矛盾纠纷,均可以向厦门港航调解中心提出调解申请;调解案件类型涉及员工劳务纠纷、损害赔偿纠纷、船员伤亡赔偿纠纷、船舶碰撞纠纷、合同纠纷等近10类纠纷,且不收取任何费用。
解决纠纷,也需凸显权威。任晓梅介绍,目前厦门港航调解中心严格挑选了36名来自行政机关、港航企业、航海院校、律师事务所及港航相关协会的专家组成调解员队伍,确保调解工作兼备专业性和实务操作性。同时,厦门港口管理局还设立厦门港口行政调解委员会,为该中心提供业务指导和法律培训,并参与疑难案件研讨。
【点击】
矛盾纠纷调解成功后
是否具法律约束力?
在厦门港航调解中心主持调解下,双方(或多方)达成和解意见的,制作调解协议。调解协议中确定的权利义务当场履行的,可“事结案了”;未当场履行的,当事人可通过该中心向厦门海事法院申请依法进行审查确认,确认后出具相关法律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申请厦门海事法院强制执行。
责任编辑: 李奕佳,赖旭华
【来源:厦门日报】
上一篇: 厦门发布2021年度十大消费维权典型案例
下一篇: 厦门市地方金融纠纷调解中心揭牌

